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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6
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
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[87]教办字016号“六五”期间,全国高等学校的档案工作在各级档案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,取得了很大进展。高等学校普遍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,成立了专门机构,调配了人员,增加了库房,添置了设备。由于领导重视和广大档案干部的努力,高等学校的档案工作在学校体制改革、总结教学经验、进行教学改革、评估教学质量、开展科学研究、评定职称、落实政策和编史修志等方面,发挥了应有的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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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6
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令 第 27 号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,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了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,现予公布,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。教育部部长 周 济档案局局长 杨冬权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,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及其实施办法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(以下简称高校档案)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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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6
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
(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〉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)目 录第一章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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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6
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
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收集工作,完善本市档案资源体系,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源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收集,是指市和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(以下简称档案馆)所进行的档案接收和档案征集。档案接收是指档案馆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接受移交属于本馆保管范围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档案的行为。档案征集是指档案馆对散存、散失在境内外的对国家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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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6
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
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单位: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》的决定(2005年7月19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)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,对《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》作如下修改:一、第十三条修改为:“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。各单位应当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。”二、第十四条修改为:“档案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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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6
档案库房管理制度
档 案 库 房 管 理 制 度 为了确保我校各类档案的安全、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,加强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,有效地提供档案信息,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,特制定档案库房管理制度。 一、档案库房管理 1.档案库房管理要本着“以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原则。通过加强档案库房的管理,达到防盗、防火、防尘、防虫、防光、防高温湿度、防鼠,便于利用等要求。 2.档案柜的排放。档案柜要与墙保持一定距离,即档案柜背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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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6
天津职业大学档案借阅制度
天津职业大学档案借阅制度一、馆藏各类档案材料原件一般不外借,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的,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借出。二、校内人员借阅本部门立卷、归档的档案,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,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,到校档案馆进行登记借阅。如工作需要借阅非本部门立卷、归档的档案,需经立卷、归档部门领导同意后,方可借阅。三、校外其他单位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在表明借阅档案的目的、范围和方式并履行相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