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阅流程及相关手续
综合档案、人事档案、学生档案在查阅时均履行相关手续。
(一)综合档案
校内人员(一般来说就是在职在岗本校教职工):不出示任何证件,只须在查阅、借阅之后在登记薄上履行签字手续即可;
校外人员: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,查看身份证原件,留身份证的复印件,一般情况下要求本人亲自来办理;如实在不能亲自前来委托他人来办时,须有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、复印件。
校外单位:无论是哪一类别档案,都须经本馆领导同意后才提供利用。
常规做法:除正常查阅手续外,无论是谁,借出“科研档案”、“实物档案”原件时,须经馆领导批准同意;查、借、阅“党政档案”、“财务档案”还要同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意(如校办的用印通知书,财务的委托书等)。
(二)学生档案
1.退学转档手续:
提档函、学生处开出的允许提档的证明、教务处开出的退学证明、身份证原、复印件、转档登记簿上签字后自行提走。
2.结业转档手续:
提档函,学生处开出的允许提档的证明,结业证书的原、复印件,身份证的原、复印件(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进行文字说明,一定要注明“结业”二字,无提档函的,除了在学生处开出的证明信上注明那句“后果自负”的话外,还要在本人的身份证上写情况说明,注明档案落哪,并签字),院系说明(注明该生“结业”,加盖院系章和教务处章)。通知院系过来提取“毕业生登记表”,老师在提出“毕业生登记表”时,必须在“学生转档登记簿”上签字。
3.毕业生转档手续:
身份证原、复印件,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,学生处证明、提档函,转档登记簿签字、去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下一步。
代办的一定要有委托书。